2009年4月16日 星期四

中國收入不平等有多嚴重?

中國收入不平等有多嚴重?

來源:《華爾街日報中文網》作者:王志浩

中國是世界上收入最不平等的地方之一嗎?有時候真有點這種感覺。上海的街頭﹐似乎一夜之間冒出很多外鄉的少年﹐在紅綠燈的間隙﹐穿梭在擁擠的車流中﹐向寶馬、奧迪兜售小商品。他們中的一部分人似乎就以城市的橋洞為家。在非洲和拉美一些國家的首都﹐這是司空見慣的景象。而在上海﹐這種情況在過去是非常少見的。但是﹐他們的存在仍然令人記起﹐還有8,000萬中國人生活在國際貧困線之下。在當前經濟低迷的景況下﹐可想而知﹐他們的生計將更加艱難。

一種普遍接受的觀點認為﹐過去30年的經濟增長﹐是以收入不平等拉大為代價的﹐尤其是城鄉之間的收入不平等。根據官方數據﹐中國基尼系數(用於綜合考察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異狀況的一個分析指標)從改革前的0.2-0.25上升到0.45。一些中國學者認為﹐實際基尼系數可能還要高過這個數字﹐接近拉美國家的收入差距水平(拉美國際基尼系數一般為0.6-0.7)。胡溫政府在執政之初﹐就將城鄉收入差距視為中國最大的問題之一﹐ 並一直致力於通過刺激農村地區的內需來扭轉這種失衡局面。

但是﹐也有學者對這種觀點提出異議。我們將介紹關於中國收入不平等的爭論。

沒有“過去的好日子”

有人說﹐毛澤東時代是收入平等的時代﹐真是這樣嗎?在那個時代﹐農村家庭通過參加集體化農業勞動﹐根據對集體的貢獻大小(工分)分配得到相應收益。公社醫院和赤腳醫生提供免費的基本醫療保障﹐實行義務教育。這樣﹐在同一個村子內部﹐農民得到大致相同的收入。由於中國南北氣候土地差異很大﹐耕種高質量土地的農戶的收成就會好於土地貧瘠的農民﹐所以不同村之間收入差距較大。有人估算﹐某些村的農業收益是其他一些村的6倍多(當時的數據不足以估算基尼系數﹐但明顯體現了收入的不平等)。

在毛的時代﹐大多數城市居民有固定工作。從單位領取工資和勞保(以及分配住房)﹐享受醫療教育等待遇。城市就業者的收入基本相等﹐不同城市之間的收入差距很低。不過在上世紀50年代﹐由於禁止農村人口向城市流動﹐農村地區缺乏工業﹐全國大部分農副糧食市場被關閉﹐意味著農村人口整體上比城市人口更為貧窮。據托馬斯﹒羅斯基估算﹐這一時期城鄉收入之比已高達5或6倍。

所以﹐改革開放前中國是收入十分平等的社會主義天堂的神話或許可以被打破。當時不僅經濟基礎薄弱﹐百姓生活貧困﹐而且也有收入差距。

1980年代以後的變化

中國社會在1980年代以後發生了深刻變化。市場經濟的實行意味著﹐資本、技能、一個好的創意、或者有能力獲得某個執照﹐都可以迅速地增加個人收入。沒有這些條件的人日子不太好過﹐特別是國企打破鐵飯碗﹐取消福利分房、社會保障和其他補助之後。在準市場經濟中崛起的國有企業的職工收入得以增長﹐未能適應新形勢的國企職工的工資降低﹐其他福利消失。因此﹐城市內部收入不平等隨著整體收入增長而被拉大。從圖1中我們可以看出這種趨勢。圖中數據來源於多倫多大學經濟學教授Dwayne Benjamin與其合著者的估算(參見‘Income inequality during China’s economic transition’, 與 Loren Brandt, John Giles﹐Wang Sangui合著﹐2005年7月)﹐ 他們的研究顯示﹐1987-2001年期間﹐中國城鎮平均收入以約6%的速度穩步增長﹐同時基尼系數也由0.22上升到0.34。



在農村地區﹐土地承包到戶之後﹐勤勞的、擅長務農並獲得了肥沃土地的農民有機會創造更多收入。鄉鎮企業家和奔赴城市尋找機會的農民兄弟也得以改善經濟狀況。這種情況自然導致了收入差距拉大。但同時﹐農民工和糧食市場的發展意味著﹐土地的質量如何﹐對於決定農民收入的重要性降低。這也就意味著不同農村地區間的收入不平等在下降。90年代初期農產品價格上漲使所有農民受益(同樣90年代末﹐糧食價格下降也傷害了所有農民的利益)。

世界銀行的學者Martin Ravallion和陳少華的研究發現﹐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農村人口比例從1980年的76%下降到1987年的22%(參見 ‘China’s (uneven) progress in poverty reduction’,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82 (1), 2004)。但在這之後﹐減貧方面的進展陷於停頓。農村地區整體收入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得到增長之後﹐保持平緩態勢(見圖2)。1987年16%的農村家庭收入不足農村平均收入的一半。1995年﹐這一比例降至7%。但90年代後半段開始又出現了反復﹐2001年家庭收入不足平均收入一半的農村家庭所佔比例又上升到11%(見圖4)。黃亞聲指出﹐90年代農村貧困人口的貧困程度加深。農村內部的收入不平等開始超過了城市內部的收入不平等﹐改革開放以後 ﹐農民收入的增幅非常有限。根據Benjamin 等人的數據﹐1987年農村地區基尼系數(衡量不同農村地區之間的收入分配差異)為0.32 ﹐到2001上升到0.37。

城鄉之間收入不平等有什麼變化?圖3顯示了中國總人口的收入不平等狀況。1987年到2001年﹐整體基尼系數由0.37上升到0.44。但是﹐這些數字還存在著一些問題。

爭議較大的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收入指標中應包括哪些內容──僅包括工資性收入﹐還是也包括所享受的社保福利?是否需要考慮生活成本的不同?城鎮地區生活成本高﹐無疑會侵蝕一部分城鎮職工的收入。另一個問題是數據本身。由於數據敏感性等原因﹐國家統計局並不公布所有採集到的家庭收入數據。而且﹐即便是發布出來的數據﹐收入水平高的人可能傾向於低報收入﹐以免惹來稅務官的注意﹐低收入家庭也有可能低報收入﹐以免失去低收入補貼。



另一個問題是﹐近些年﹐隨著城市擴張﹐大量的“農村”地區劃歸入城市或城鎮。在這一進程中﹐距離城鎮較近的農民(他們相對富裕)被“農轉非”為城鎮人口。由於農村人口樣本中較富裕的群體轉出﹐農村地區平均收入下降﹐城鄉收入比因而上升﹐表現為城鄉收入差距拉大。Benjamin與其合著者將城鄉家庭分類保持不變﹐重新估算了城鄉收入比﹐結果發現﹐1987-2001年以後﹐ 城鄉收入差距並沒有增加很多。
當今最大的收入差距不在城鄉之間﹐而在城市和鄉村內部

Benjamin 與其合著者指出﹐當今中國最大的收入不平等出現在城市人口之間和農村人口之間﹐而不是城鄉之間。一方面﹐部分沿海農村與內陸農村之間存在著巨大的收入差距。浙江、江蘇等沿海地區的農民非常富裕﹐農業經營繁榮(至少在80年代)﹐農民家庭通過較早進城務工積累了一定資金。中西部地區的農民的情況要差很多﹐ 部分地區非常貧窮。

第二類不平等的程度要高一些﹐即城市內部的收入不平等。在上文提及的各種市場力量作用下﹐居住在同一條街道的家庭 ﹐收入差距可能非常大。根據Benjamin對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數據的分析﹐現階段﹐城鎮地區工資性收入佔平均收入的68%﹐佔收入差距的72%﹐ 我們將具體情況繪制在圖5 中。換句話說﹐工資決定著你是貧窮還是富裕──而工資又更多地取決於你所受的教育水平、社會關系網絡、機會等因素。農村地區也體現出了同樣的趨勢。工資性收入佔農村平均收入的42%﹐佔農村收入差距的44%。另一方面﹐來自農業勞動的收入佔農村平均收入的21%﹐但僅佔收入差距的6%。也就是說在農村地區 ﹐農民家庭是否有經營性收入﹐對其家庭收入水平的影響也是很大的──經營項收入佔農村平均收入的21%, 佔農村地區收入差距的29%(見圖6)。



收入不平等的衡量還存在其他難題。在談論收入差距對政策制定的影響和意義之前﹐我們先來看西澳大學的Terry Sicular做出的發現(參見‘How large is China’s urban-rural gap?’, Terry Sicular, Yue Ximing, Bjorn Gustafsson, Li Shi﹐2007)﹐他們指出官方收入差距統計還存在以下問題:

1. 官方收入統計沒有包括城鎮家庭獲得的住房補貼﹐或居住自有住房的家庭的房租價值。這一項應該是包括的﹐因為農村地區很少有類似補貼。加上住房類補貼的話﹐城鎮居民的富裕程度很可能高出他們的現金收入所揭示的。

2. 只有城鎮居民能夠享受的公共服務和養老金也應納入到城市居民收入統計口徑中﹐加入這一點的話﹐也能夠體現城鎮家庭收入高於實際。不過隨著農村地區公共服務的推廣和改進﹐這種狀況將會發生改變。

3. 現有口徑沒有考慮生活成本的差異﹐這一點也應該有所體現。月入4000元在中國大部分農村地區都可稱得上是高收入﹐但在任何一個大城市﹐這樣的收入水平生活壓力還是比較大的。某研究發現﹐城市物價水平較農村高出35-40%(但對這一說法有爭議)

4. 農民工被排除在家庭收入調查官方樣本之外﹐這意味著城鎮家庭收入有所夸大﹐農村家庭收入存在低估。Sicular等人指出﹐國家統計局城鎮收入調查的樣本設計包含城鎮居住半年以上的外來務工人員﹐但在實際數據採集中﹐可能忽略了建築工地或服務行業的外來務工者﹐後者可能也從未做城鎮暫住人口登記。某調研顯示 ﹐當今中國的城市人口中﹐13-20%為農民工﹐而他們的平均收入水平比城鎮職工平均收入水平低60%(但比農村居民高出40%)。統計數據中忽略農民工意味著估算出的城鎮家庭平均工資可能高於實際。同時﹐農調隊在進行農村家庭收入調查時﹐可能再次將不在家的農民工排除在外﹐並且﹐農民工家庭可能不會如實報告全部匯回收入。綜合下來﹐農村家庭收入統計可能低報了農村家庭收入水平。



Sicular 教授和他的同事對以上問題中的三項進行了調整(由於缺乏相關數據﹐未能對城市公共服務和養老金進行調整)。通過分析調整後的數據﹐他們發現城鄉收入差距沒有官方數據揭示的那麼大(他們的結果顯示在表1中)。他們發現﹐1995-2002年期間﹐城鄉收入之比穩定在2.24-2.27倍之間﹐而不是像官方數據所體現的超過3倍。他們還發現﹐2002年﹐在全部收入差距中﹐城鄉差距僅佔到25%﹐與Benjamin等人的結論基本一致。但貧富差距仍較大幅度地高出亞洲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後者在1.3-1.8之間﹐但也表明﹐至少貧富差距沒有繼續惡化。

(作者王志浩博士(Stephen Green)是渣打銀行中國區研究主管。本文所述僅代表他個人觀點。渣打銀行保留該報告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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