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時報》2009-11-30【陸以正專欄】
明天是十二月一日,歐洲人夢想已六十餘年的統一大業,將跨出一大步。因為兩年前簽署的里斯本條約(Treaty of Lisbon),經過一波三折,要正式生效了。
與此同時,由歐州議會選出的前比利時總理范榮配(Herman van Rompuy)將就任歐盟新理事會主席,相當於歐洲第一位總統;而英國上議院女議長阿希頓(Baroness Catherine Margaret Ashton)則將出任歐盟外交與安全部長。這些變遷說來似乎全不費力,實際卻經過多少年的交涉折中,才能實現。
歐洲人的夢想,是把歐盟會員國整合起來,與美國和中國分庭抗禮,鼎足而三。這廿七個歐洲國家,總面積四百三十二萬餘平方公里,比美、中都小;總人口五億,只比美國多,比中國則望塵莫及。但如就經濟力而言,國民總生產額達一百五十二兆美元,個人年平均所得逾三萬六千美元,都超過美國;更別提中國了。
兩次世界大戰都從歐洲開始;痛定思痛,歐洲人開始覺悟了。因此在五○年代,有識之士如法國Jean Monnet與Robert Schuman(與十九世紀音樂家Schumann不可混為一談,後者姓末有兩個n)、比利時的Paul Henri Spaak與義大利的Alcide de Gaspari等人提議,從煤、鐵兩樣最重要的工業原料著手,成立「歐洲經濟體(European Ecocomic Community,簡稱EEC);由此衍生「歐洲關稅聯盟」與「歐洲原子能組織(Euratom)」;奠立了聯合歐洲各國的基礎。
EEC創立時,會員國只有比利時、法國、義大利、廬森堡、荷蘭與西德六國。十八年後即一九七三年,丹麥、愛爾蘭和英國才加入。挪威本想加入,卻在公民投票時被否決。已加入的九國並不氣餒,各自選出「歐州議會」議員,在法國Strasburg開會。
一九八一年,希臘加入。又過了五年,西班牙和葡萄牙入會。一九九○年鐵幕瓦解,兩德統一,西德原為會員,發言權因而更大。三年後歐盟通過的Maastricht條約生效。又過了兩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才加入。歐元(Euro)是五○年代末才有的名詞,原只指存在歐洲的美元,現已成為歐洲統一的通貨,採用者有十六國,幣值比美元高。英國起初還不肯放棄英鎊,後來才改變主意。如此一步步走向統一,辛苦可想而知。
二○○四年,從馬爾他到賽普拉斯,從捷克到匈牙利,有十個國家整批加入歐盟。剩餘的羅馬尼亞與保加利亞三年後跟進,歐盟才達到今天廿七個會員國的規模。入會最久的原始會員國為推動全歐統合,歷盡辛酸。二○○一年首次提出的「歐洲憲法」,被法國和荷蘭公民投票否決;過了七年才提出的「里斯本條約」去年七月也曾被愛爾蘭人民否決。
歐盟改變制度之難,在於廿七個成員都是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朝向歐洲統一的步驟,必須獲得所有各國依照憲法程序的正式批准,然後把換文送交歐盟總部「存放(deposit,外交專用名詞)」。各國人民對遠在比京的歐盟官僚有不信任感。原因之一說來好笑,因為歐盟所有文件必須翻譯成廿七種文字,人員中最多的是翻譯。其餘的歐洲公務員坐在比京,要拿出全歐俱可適用的法律規章,本非易事。要贏得廿七國人民的信賴,更加困難。
因為這些原因,歐洲憲法一直拖到最近,才峰迴路轉。今年十月二日,愛爾蘭為里斯本條約再度舉行公投,上次有百分之五十八民眾反對,這次卻有百分之六十七贊同,扭轉局面。四周前的十一月三日,捷克總統克勞斯(Vaclav Klaus)依照該國憲法賦予的職權,批准該條約,使批准國家超過半數,前文所稱「跨出一大步」終於實現。
歐洲如真統一,如何融合廿七個歷史、文化、傳統、信仰各異的國家,比過去六十幾年裏遭遇的困難,還要加上幾倍。歐洲議會早已開始將各國不同的民法、商法、甚至刑法,研究怎樣統一修改,但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在全歐適用。
歐洲雖已成為單一市場,各國人民、貨物、服務與資金可以隨意流通,不受限制。但要變成一個國家,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現在雖有總統和外交兼安全部長,離中央政府還遠得很。歐盟現有機構包括歐洲上議院(European Council)和眾議院(European Parliament,簡稱Europarl或EP)、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歐洲法庭和歐洲中央銀行。但要與美、中分庭抗禮,恐怕還要等一、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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