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4日 星期日

傳播學者:轉載多 電視新聞淪網路書籤

來源:《中國時報》2011/08/14

電子媒體大量使用網路新聞,傳播學者大多認為已過度氾濫。世新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長陳清河認為,電視台引用前必須經過查證,播出後應接受「問責機制」處理;台藝大廣電系主任賴祥蔚表示,電視新聞只剩下「娛樂」功能,談不上「輿論」,甚至淪為youtube、臉書的文摘;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也強調,電視台此舉已成為網路書籤、搜尋器,讓電視媒體失去存在意義。

陳清河指出,面對科技化與網路化時代,網路新聞作為電視台新聞線索來源,並不是一件壞事,它可提供新聞線索多元化,但新聞專業記者必須謹慎、查證,不可使用過頭,不能太氾濫。

網路曾有一則笑話:「電視台有三組,包括PTT、YOUTUBE、臉書」,陳清河說,他有聽過這則網路笑話,這是一種自我解嘲,「目前電視台引用網路新聞,確實很多,也很泛濫」,需要改進。

陳清河表示,電視台引用網路新聞過程中,事前必須經過電視記者查證,刊播後再經「問責機制」處理。至於問責機制,只要一個集團或一個公司旗下電視台共同設立自律委員會就可,不必每一頻道都設立自律委員會,否則就是矯枉過正。

賴祥蔚表示,其實類似的情況,早在網路發達前就已存在,電視記者往往隨便訪問一個人就打上「獨家」,只是網路發達後,這種情況更加嚴重而已。

賴祥蔚以歌手劉子千的「唸你」MV為例,電視台記者在網路上搜尋各種改編版本,就做成一條新聞,卻沒有能力去探討背後原因,解釋為何會出現這麼多的改編版。

賴祥蔚強調,電視新聞,如今只剩下「娛樂」功能,談不上「輿論」了,甚至淪為youtube、臉書的文摘;如果電視台長期維持這種「找不到真正有價值新聞」狀況,當聯網電視時代來臨時,很可能會被網路本身淘汰。

管中祥也指出,民眾目前普遍都能自己上網閱讀、觀看相關訊息,但電視台轉載網路資訊的作法,反而讓電視台本身成了網路書籤、搜尋器,讓電視媒體失去存在意義。

管中祥批評,電視台大量轉載網路新聞,根本就是媒體經營者為便宜行事、節省成本的作法,這種現象也凸顯電視台經營格局,「明明可以經營成高級大飯店,卻老往路邊攤的模式走!」他說,除了網路新聞製作成本低廉外,電視台不斷使用網路素材製作新聞,也會讓新聞逐漸流於瑣碎化,久而久之成為惡性循環,電視台也會無法完整報導重要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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