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1日 星期四

《中國傳統文化的陷阱》第五講 中國貪官文化

作者簡介:端木賜香,原名李桂枝,網名三糊塗。1968年生人,1990年畢業於河南大學歷史系,現任河南安陽師範學院歷史系副教授。
研究方向:中國傳統文化及中國近代史

第五講 中國貪官文化

寫下標題,同學們可能就有疑問了:貪污是文化嗎?我說,可能吧,因為在中國,貪污早成為一種文化現象了,再不客氣點兒,我們甚至可以推斷說,貪污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之一。

一、 尋找“貪”字早期的仙跡

 其一、“徇財曰貪,玷官曰墨”。見於宋代【冊府元龜】卷307《外戚部‧貪黷序》。
 其二、“貪以敗官為墨”,見於【左傳‧昭公十四年】。
 其三、“貪夫徇財,烈士徇名”,見於【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其四、“貪人敗類”。見於【詩經‧大雅‧桑柔】。

從這些最早的有關貪的定義裡,可以看出,貪官是以謀求財產為標誌的,謂之“循財”。“玷官”是“有污點的官”,我覺得叫“髒官”最合適不過了,至於 “墨”,其原意是指“貪污不廉潔”,可叫作"贓官"。這裡我們就可以下定義了,貪官,是以追求財產為目的的官員,其表面是黑的,其本質是骯髒的。問題是這 麼一種骯髒東西自古就有,延續到今天,居然層出不窮,越湧越多,導致我們不得不把它列為文化現象之一種來進行研究了。

二、 貪官始於何時?

其一、始於“漢時”。見顧炎武【日知錄集釋】卷13《除貪》。
其二、“西周時已有貪污受賄的記載”。見劉澤華、王蘭仲【論古代中國社會中的貪污】,載《天津社會科學》1988年第3期。
其三、認為自“殷商以降,跟著私有財產制度和階級國家的成立,貪污遂成為統治階級的職業。”見翦伯贊【貪污列傳序】,載《新華日報》1945年9月2日版。
其四、貪官大約在原始社會晚期堯舜時期即產生,迄今已有五千年的歷史了。見周懷宇《貪官傳》序。

有關貪官起源時間,就這麼四種說法。也許我這麼一種排列方法很讓人洩氣:華夏文明有多悠久,那貪污歷史也就有多悠久,華夏五千年文明史,伴隨著五千年的貪污史!

三、傳統貪污之手法

貪污不外是貪錢,貪權,貪色這三樣,現在的貪官不成器,在這方面也沒有創新能力,時至今日,仍是錢,權,色三字。至於貪污手法,古今似乎也沒什麼大變化。這裡,揀關鍵的說幾種。

其一、買官賣官

現代國人比較實在,買官賣官就叫買官賣官,一點也不含糊,可古代比較文雅,不這麼叫,客氣地叫作“貲選”,“貲”,指財貨,“納貲”,指向封建政府交納金錢或財物,拜官授爵。故“貲選”又叫“賣官鬻爵”。而國家政府,就是個大賣主。

秦時,納粟授爵。西漢文帝時,為了培養民眾對於抵抗匈奴的愛國情操,政府“令邊民入粟邊”,拜爵,同時,又頒佈納貲錢可為官的法令。中國的賣官制從此大興。更奇怪的是,這種賣官制始建的初衷竟是為了反貪:西漢初,中下級官吏俸祿不高,恐家貧者為吏,必貪,故也。按當時的行情,交錢十算(十萬錢)乃得為官,有市籍的商人,不得為官,遂造成“賈人有錢不得為吏,廉士無貲又不得為官”的局面。景帝時,鑒於廉士寡欲易足,貲算四得為官,也就是說,皇家賣官打了折扣-四折,算是優待廉士們。【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裡說,司馬相如“以貲為郎”,中國史料向來不屑於數字的精確,所以,一代名人司馬相如到底用多少錢換來一“郎”之職,景帝給他打了幾折,我們就不得而知了。至於漢代有名的清官張釋之,居然也是“以貲為騎郎”,後升至廷尉,相當於現在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賣官去當清官,可見古人為人民服務之覺悟甚高。

武帝後期,自由民主之風甚熾,大開賣官之範圍。東漢中後期,賣官幾成國家財政主要收入。漢靈帝一代明君,在售官方面做到了公開透明,童叟無欺,在京城皇宮宮門外,公開貼榜,標價出售。【文獻通考‧選舉八】載:崔烈出錢五百萬買了個司徒,靈帝後悔打折太低了,說,我真有點後悔,太便宜了。【資治通鑒‧卷58】載:鉅鹿太守司馬直是個清官,靈帝因“以有清名”而減價,讓他出三百萬錢升官。吳思給司馬直算了一筆帳:太守相當於現在的省委書記兼省長,俸祿每年兩千石,時價二千萬,皇帝讓司馬直出錢三百萬,便宜透了,打折不足二成。問題是,300萬的錢相當於太守19年的工資總和,不打折,則相當於太守128年的工資總和。最後的結果是:司馬直二折的錢也拿不出來,請辭,上不准,司馬直自殺!

到了清朝,貲選改稱捐納。雍正時期擔任過兵部尚書、刑部尚書、直隸總督的李衛,就是康熙年間捐納出身的。詳情參見【清史稿‧李衛傳】。乾隆時,每年賣官收入300萬兩白銀,子比父強,嘉慶時則達到400萬兩。

其二、買法賣獄

在中國辦案,靠的似乎不是律師的專業本事,而是非專業之外的交情,比如他給你辦案,向你吹的,不是他自己的法律知識和辯才,而是他跟法官的交情。而這交情,一靠熟,二靠錢,我把它總結為買法賣獄。如果不信,請看方苞的《獄中雜記》。清朝文學家方苞蹲過中央級的監獄,遂成《獄中雜記》之名篇。篇中說:犯人臨刑前,有人會找你談心。如果是淩遲處死,劊子手可以先刺你的心,也可以先卸你的胳膊腿兒。如果是絞刑,可以一上架就斷氣,也可以絞上它個兩三回。總之,一切全看你的意思了。意思夠了,就給你來個痛快的死刑,意思不夠,叫你生不如死,死又不得好死。看了方苞的文章,你就會明白,電影武打裏的死刑犯臨刑前跟劊子手說的那一句:「哥們兒,來點痛快的!」竟然全是虛的。如果沒有銀子打點,你臨死找痛快,沒門兒。馬克思主義的傳播者李大釗就是被縊了三次才死成的。 維新人士譚嗣同〔死得其所,快哉快哉〕的走上了刑場,他卻不知,他的家人為了他能全屍,費了多大的周折。譚受的是”斬刑”,斬刑也有諸多講究,一刀下去,頭滾老遠,痛快是痛快了,可家人不願看見人首分離的慘像。如果一刀下去砍不死,需要再補一刀兩刀的,更不是個意思了。最高級的斬法是,一刀下去,頭斷皮連,人即咽氣。後人再出錢找人,用專業手法把死者的頭與脖子縫到一塊才好下葬。問題是,要想得到如此斬法,需重重的下賄錢,否則劊子手不幹!

一個社會,若出現上述兩種貪污現象,整座大廈就完了。大家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各種貪污小伎倆層出不窮,更關鍵的是,似乎也用不著什麼伎倆,只要當個官就行,直接往家拿就是了。試舉一例,淮軍統領衛汝貴,臨上朝鮮作戰前,領餉22萬,老小子一點也不含糊,先往家裏送了8萬。放我,頂多拿2萬,一下子拆走三分之一強,老小子久在官場,賊膽當然比咱大多了。

四、古代中國是如何反貪的

其一、堯舜時期,中國即開始反貪了。要說明這個問題,我們得澄清三個側面:其一,那時候是否有官員?其二,是否有反貪條例?其三,是否有貪官落馬的事實?當然,如果能找到堯舜時期就有反貪局的史例就更好了。

眾所周知,堯舜時期的社會組織是一種鬆散的部落聯盟,即我國原始社會中行將崩潰瓦解的父系社會晚期。其時生產力相對提高,產品有了剩餘,佔有剩餘產品的私有制已逐步形成,為了維護這一制度,國家機器胚胎開始形成,氏族中的貴族階層聯合起來,設立百官,統稱為“百姓”。【尚書‧堯典】上有“平章百姓”的記載,含義就是“處理百官事務”,同時還記載制訂了“五刑”。堯用舜作自己的輔佐大臣,舜修訂並放寬了“五刑”,用“流放”代替死刑,同時在“五刑”中確立“官刑”,說明當時對官員有了專門的約束。不服從“官刑”,就要受到處罰,怎麼處罰?【尚書‧堯典】記載說:鞭作官刑。孫星衍解釋其含義為:在官有祿者,過則加之鞭笞。其實不用解釋大家也能猜個 *** 不離十,不外是打屁股罷了,估計跟明朝的“廷杖”差不多。【左傳‧文公十八年】裡記載,春秋時魯國史官太史克講述了堯帝時有一個反貪故事:「縉雲氏有不才子,貪於飲食,冒貨賄,侵欲崇侈,不可盈無。聚斂積安,不知紀極,不分孤寡,不恤窮匱,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謂之“饕餮”,舜臣堯,賓於四門,流四凶族,渾敦,窮奇,檮杌,饕餮,投諸四裔,以禦魑魅。」這話翻譯過來,就是這個縉雲氏不才子太不像話了,貪侈過分,既不“三講”,也不夠“三代表”,就被流放到邊遠地方打鬼去了。

舜為帝時,也處置了一個貪官,名叫伯封。【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裡這樣描述他:實有豕心,貪婪無饜,忿類無期,謂之封豕,有窮後羿滅之。這話翻譯過來就有意思多了,說伯封貪得像豬。不過,時至今日,拿貪官比作豬,實是對人家豬類的一種侮辱,對不起了,豬們!

禹建夏,由法官皋陶作《禹刑》,也叫《夏刑》,裡面仍有懲貪條例。春秋時魯國大夫叔向處罰貪官羊舌鮒時,援用的就是夏刑,說:「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請從之。」最後叔向是這樣給羊舌鮒定罪的:「貪以敗官為墨,羊舌鮒被論“墨”罪,殺,棄屍於市。」

其二、殷商時不任用貪官。商朝初建,繼承古代“鞭作官刑”,制訂《官刑》。【尚書‧伊訓】載:「制官刑,儆於有位…敢有殉於貨色,桓于遊敗,...卿士有一於身,家必喪。」這話翻譯過來更有意思了,苦口婆心的,跟咱們現在的政府反貪一個腔調,連哄帶嚇:貪財、貪色、貪出國遊玩,身為官者,占其一,就把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給毀了!
盤庚是最注重反貪的一位人民領袖,【尚書‧盤庚】載盤庚一段話:「茲予有亂政同位,具乃貝玉,作丕刑於朕孫。朕不肩好貨,敢恭先生鞠人謀人之保居,敘欽!今我既羞告爾於朕志若否,罔有弗欽。無總於貨寶,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盤庚的話翻譯過來是這樣的:「我不任用貪財之人,那些為人民服務為人民謀幸福能讓人民安居樂業的幹部,我將按貢獻的大小依次任用。今天我把自己的主張告訴你們,就是希望你們聽“黨”的話,不要貪戀身外之物,要努力為人民服務,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的精神,緊緊團結在以我為核心的皇中央周圍,以德治國,與時俱進。」

其三、西周出現懲貪法。周穆王時期,呂候制《呂刑》,內有“五刑”、“五罰”、“五過”、“五疵”。“五疵”裡就有兩條有關貪污的,一是“唯貨”,二是“唯賕”。“唯貨”是貪,”賕”也是貪,因為“賕”字可以理解為“求貝”,當然,“賕”也可能是早期的賄賂,因為“賕”字也可以理解為“以貝相求”。

其四、春秋時貪污氾濫。上樑不正下樑歪。周王任用貪官,各諸候國君也以身作賊,帶頭貪污,下面小官小吏競相傚尤,貪風甚熾。【詩經】裡的名篇,如【碩鼠】、【伐檀】等,皆有刺貪之意,約相當於現在的民謠,一句話,政府反貪不力,民謠即興,古今一理。

其五、封建社會反貪。漢代開始懲治官吏的經濟職務犯罪,有兩條刑律:「主守盜,受賕。」前者,利用職務盜竊國家物資人;後者,懲治官吏枉法受賄行為。從行政制度上,漢文帝規定“官吏以飲食免”,相當於現在中央政府禁止大吃大喝之類的紅頭文件,用意相同,唯一的區別是,現在的官吏可以四菜一湯的小吃小喝,而文帝的規定就嚴多了,上級官吏吃下級官吏一頓飯,免!漢元帝時規定:坐贓者,皆禁錮不得為吏,意味著貪官一但事發,政治生命從此結束,尚沒有出現如今易地為官的變通之法。到了東漢時,規定更嚴酷:贓官子孫,三代不得為官。

宋代重視反貪,趙翼云:「宋以忠厚開國,凡罪罰悉從輕減,獨於贓吏最嚴。」王安石也說:「今朝廷之法所尤重者,獨貪吏耳。」行政上,宋設反貪局,時稱武德司,皇城司。神宗時,更是重祿重法,一邊給公務員增加工資,一邊加大法制建設,兩手齊抓,不過,也沒發現有什麼效果。到了元代,官吏贓罰,輕則打屁股,重則處死。明代,由於朱元璋同志出身貧苦,瞭解勞動人民的不容易,所以,反貪決心最大,力度也最強: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官府公座旁各懸一剝皮實革之袋,使之觸目驚心。元璋同志還經常在地方官上任之間,與之談心,告訴他們如何對待低工資,如何反貪拒腐防變,可謂是語重心長和譪慈祥。為反貪,元璋同志甚至不惜始創特務政治,讓特務們監督官員,殘聯同志-太監們也參與了反貪,太監是皇上最後的武器,太監不好色,沒有老婆,沒有兒女,一人吃飽全家不饑。但效果還是不甚理想,元璋同志就有點不耐煩:「我想清除貪官污吏,奈何早上殺了,晚上又有犯的,今後犯贓的,不分輕重都殺了!」元璋同志忘了,老子云:「“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元璋同志當皇帝當到第18個年頭,終於發出了如下感歎:「朕自即位以來,法古命官,布列華夷,豈期擢用之時,並效忠貞,任用俱久,俱系奸貪。」(參見【明朝小史】卷二)。皇帝不明白,為什麼自己提拔重用的人,當官久了,都成奸貪之人了。他整不明白,我們更不明白了。洪武二十五年,元璋同志頒行《醒貪簡要錄》,這東西雖然無緣得見,但估計跟我們一度流行的,政府提倡官員們攜妻觀看的《生死抉擇》《大雪無痕》相類似,也就是給正在貪污的同志們提個醒,沒別的意思。

英明如雍正、乾隆,也對反貪無可奈何,無奈中,始創養廉銀。養廉銀制是年羹堯提出的,但年同志是個大大的貪官,這個大家都知道的。如今,我們一直嚷嚷著給公務員加薪,估計內裡也有個養廉的意思,當然,給公務員重發養廉銀的呼聲私下裡也有。只是大家忽略了一個前提條件:人性的欲望是無限制的。

於是乎,古代反貪,出現了以下幾種怪現象:

第一、越反越貪。據有關人士查史料,有關貪污之記載,遠古至先秦,78起。秦漢至唐末五代,460起。宋代包黑子云:贖貨暴政,十有六七。宋末,更是廉吏什一,貪吏十九。明代,【明史】載:貪官污吏遍佈內外。清初,林起龍奏稱:「今貪官污吏遍天下。」當今,老百姓編的名謠也挺好玩的:把當官的挨個兒槍崩,肯定有冤枉的;隔一個槍崩一個,肯定有漏網的。

第二、越貪越狂。東漢漢桓帝的弟弟勃海王劉悝向宦官王甫行賄五千萬錢。敢接皇帝弟弟的賄賂錢,夠狂;明代隆慶皇帝登基前三年,達不到皇上的“例有賜給”,不得不向權貴嚴世蕃饋贈銀子1,500兩。敢接皇子的賄賂錢,更狂了;清代年羹堯事敗抄家時,抄出現銀百十萬兩。有人計算,當時省級大員年俸150兩銀子,年家的現銀就相當於7,333個省級大員的年俸收入,也夠狂的。至於和珅,財產多到沒法計算的地步,大家只約摸知道:和珅跌倒,嘉慶吃飽。至於嘉慶吃撐著了沒,大家也不得而知,後來梁啟超給統計出一個數字:和珅家產八億兩,相當於清政府十年的財政收入,和大人簡直是狂貪無邊了。

第三、貪中反貪。現代也有人提醒,要警惕用腐敗的方式反貪,其實貪中反貪古已有之,我們再警惕也沒用。僅舉一例:山東巡撫陳祖輝,貪。乾隆令浙江巡撫王亶望前去反貪。王反著反著,自己就私吞了一部分。事露,再派和珅前去反貪,和珅又私吞了王家一部分財產,並獵獲王家絕色少妾吳卿憐居為己有,改用一句歌詞,可謂是“貪污著你的貪污,腐敗著你的腐敗”。

下面我們分析一個問題,封建統治者反貪決心與力度不可謂不大,為什麼貪污卻不可遏止呢?按我的看法,有以下幾種原因:

其一、端坐於金字塔頂端的最高統治者及其家族,本身就是一個最大的貪污群體。

皇家的排場,奢侈與權威,對下層官員構成一種致命的威脅,同時也可以說是一種致命的誘惑。否則項籍與劉邦不會在看到始皇的儀仗後,一個脫口而出“彼可取而代也”,一個悄悄的立志“大丈夫生當如此也”。總之,皇家集團的存在,恰好構成了貪官的榜樣。領袖說過:“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這話太正確了。歷史上的貪官懲而不絕,前仆後繼,皇家的示範作用不可低估!

其二、莊子云:竊鉤者誅,竊國者候。

這話也太正確了。皇家與它手下龐大的官僚集團,同屬一個竊國團夥,兩下裡聯合統治,剝削人民。遺憾的是,大盜小偷之間各層次經常出現分贓不均的情況,比如【史記‧蕭相國世家】載:「漢五年,既殺項羽,定天下,論功行封。群臣爭功,歲餘功不決。」看看,打完天下後,兄弟們光爭功就爭了一年多。當然了,以後的和平日子裡,分贓爭鬥的主要表現形式,當為貪污與反貪。總之,皇家統治比較強大的時候,貪污有所收斂;皇家統治比較薄弱的時候,貪污比較囂張。新王朝初期較好,王朝末世最糟。

其三、專制制度與官僚體制,是造成貪污不止的組織與技術原因。

西哲云:「有多大的權力,就有多大的腐敗。」吳思更是感歎:「惡政下,皇上也是冤大頭。」也就是說,制度與體制的原因,導致皇帝也無可奈何。朱元璋有此體會,康熙更是黑天白夜的為此發愁。打一個比方,肉是臭的,卻不想讓它生蟲,成嗎?

其四、中國封建社會,沒有確立個人財產私有與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

這導致有錢階層缺少擴大再生產的動力與保障,至於有權階層,更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社會之財,缺少理性的使用與法律的保障,它除了供有權有錢階層醉生夢死瘋狂消費之外,似乎無其他用處。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曾分析過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的內在因果關係:「清教徒不反對合理的獲取財富,只反對非理性的使用財產-當消費的限制與獲利活動的自由結合在一起的時候,產生的一個不可避免的後果就是資本的積累。」很不幸,中國的封建體制恰恰是將消費的無限制與權力活動的自由結合到了一起,其後果就是不可避免的貪污!

其五、統治階級對官僚集團推行以德治國之教化,但歷史證明,這種教化是失敗的。

馬克斯‧韋伯認為:「歷史上每個統治集團都希望使自己的統治具有合法性,他們追求合法性的手段有兩種,一種是通過強制手段,一種是通過意識形態的調整與灌輸。」中國封建社會的統治者兼用兩種手腕,先用武力奪取政權,或者說奪取政權的時候,就搞出諸多“篝火狐鳴魚腹丹書”之類的君權神授來,至不濟,也要搞個出生時“天降流星,祥雲繞梁”的把戲。像劉邦那樣的無賴,居然也是劉大媽在野地裏神龍附體搞出來的。這把戲多了,傻瓜都不信了,何況讀書讀到死的官僚集團?皇家是什麼東西,官僚們心知肚明,所以,當皇家號召官僚們“武官不惜死,文官不愛錢”時,我不知道,官僚們是如何在肚裡冷笑不已的,我只知道,大傢伙誰也不傻,導致上層統治者的道德呼喚,撞到了歷史的厚牆之上,我們只聽到了空洞的回聲!

其六、某種程度上,最高統治者希望手下有點小小的貪心,否則,統治者就寢食難安了。

僅舉一例,【史記‧蕭相國世家】載:漢高祖劉邦在前線滅黥布的時候,後方僅靠蕭何一人。蕭何把後方的政治軍事做得非常好,劉邦這無賴反而不放心了,“數使使問相國何為”。蕭何因為劉邦在外統軍,就全力安撫百姓,甚至把自己的全部家產捐出佐軍。一門客對蕭何說:「壞了,老大要懷疑你了。你身為相國,功第一,還一直這麼做好事,得民心,皇上能放心你嗎?」這幕僚建議蕭何做些問舍求田自賤其名的事兒。司馬遷惜字如金,只說「相國從其計,上乃大說」,但我們不難想像,肯定有人給劉邦告密,說蕭何侵佔民田,霸佔民房,劉邦這小無賴一聽,估計倆小眼兒馬上笑成了一條縫兒:「好啊,蕭何原來只是個貪官,並無“彼可取而代之”、“大丈夫生當如此”之類的意思。嘿嘿!」放到現在,我們一些單位在搞張榜捐款的時候,也有類似的微妙。比如現在流行的攤派性質的捐款,書記捐五百,科長就只敢捐三百二百的,捐多了,什麼意思嘛,想當書記還是咋的?所以,偶而貪污一下,反而是在向上級表忠心:看看,哥們兒胸無大志,只圖個吃喝,絕無二心,領導你就放心吧!一句話,有時候你不貪污還不行,愣要當什麼清官好官,領導往哪裡擺?

五、古今貪官對比

賴昌星紅樓案發後,頓使人有今夕何夕之恍惚:古今貪污,居然驚人的相似。但是有心總結一下,會發現,古代貪官更不容易:

其一、古代貪官不像現在的貪官,從小接受了唯物主義的思想教育,相反,他們只有一個唯心主義,信鬼神,信因果報應,所以,要他們伸出罪惡的手來貪污,是需要一定的勇氣的-“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

其二、古代不流行紙幣,貪官們要貪,總是些金銀珠寶類的東西,這些東西,比起現在的存摺,支票,股票來,那是笨重多了,既無法藏到臥床的鐵欄杆裡,也無法匿到煙酒盒裡,總之,古代當貪官,風險也太大了。

其三、古代法律野蠻落後,不講理。哪像現在,法律文明,且具人情味兒,往往是一人貪污,幸福全家。而古代呢,一人貪污,全家沒收不說,弄不好,還株連九族,所以,古代要想貪污,不下狠心是不行的。

其四、古代貪官根本不知華夏之外,尚有其他文明國度,所以他們不會腳踩兩隻船,不會一家兩制,不會一人在國內貪污,全家在國外定居,至不濟,也要提前辦好撤退的護照,一有風吹草動,敢緊腳底抹油-溜之乎也。古代貪官,摟著大堆的金山銀山,不知逃向何處,不知奔向何方,又沒有洗黑錢的可能,很悽惶的。

其五、古代貪官缺少表演才能,更無機會借助現代高科技手段製造清廉魔術。比如成克傑,在中央電視臺“東方之子”節目中,一提災區百姓,那是聲淚俱下:看到災區人民受苦受難,我真不好受啊,這些人也是爹娘生的,也是有血有肉啊,我也是爹娘生的,也是有血有肉啊,他們好苦啊…我要書寫一些老百姓永遠不會忘懷,認為我沒偷懶,正為努力為他們作貢獻的歷史,當然,我絕不會書寫相反的歷史。這鏡頭,若讓古代貪官得知,他們當會臉紅不已的:一提老百姓,眼睛就出水,這功夫咋學的呀!

其六、古代貪官口才不怎麼樣,也不機伶。一代巨賈兼貪官胡光墉,事發後也只會悵然逝去,既不會糟踏老百姓-說什麼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把自己混同為一般的老百姓了,好像老百姓都是大貪似的;更不會糟踏人家資產階級-說什麼自己受了資產階級腐朽生活方式的影響。總之,古代貪官要想懺個悔,找個墮落的藉口,不如現代貪官容易。

當然,古今貪污也有類同之處,比如一犯一窩,古今類似。乾隆1781年,王亶望一案,同案犯70人,處死22人。現代,瀋陽慕綏新一案,跌倒16人。還有,河南一個小小的盧氏縣,一下子雙規80名幹部,其中,全縣19個鄉鎮黨委書記無一倖免,全部一鍋端了。只不過,現在流行人道 *** ,現代貪官們被處死的機會遠遠小於古代貪官了。

六、我的看法

其一、人性的原因。關於人之初,性本善還是性本惡,作為哲學命題,我們爭論兩千多年了,可是作為政治命題,我們卻一廂情願地認定人之初,其性本善的,所以我們的所有政治及其相關建設都是基於這麼一個前提而成立的,導致我們古有“敬德保民”,現有“以德治國”。也就是說,所謂的“以德治國”,絕對不是什麼新鮮玩藝兒了,我們古代的帝王就用它當過尿布了,現在還拿它做尿布,我們能聞到一股股千年的尿餿味兒,如果你聞不到,可能是你感冒了啊。更何況,老聖人也曾經有過懷疑的,說:「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並且進一步說:「食、色,性也!」荀子認為,人之初,性本惡,只有通過教育,才能走向善。而韓非子乾脆認為,人再怎麼教育,人性還是惡的,所以他老兄搞的是惡狠狠的“法制”。善惡論爭論幾千年了,這裡我不想陷於爭論的泥沼,我有我自己的說法:人之初性本貪!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所長樊綱先生在2002中國企業領袖年會上提出:

「我們不否定道德說教,但是作為經濟學者,我們首先注重的是制度。而且我們制度的設計和制度的建設一定要以人道德不好為出發點,要以人之初性本惡為出發點。當然我不是假定人之初性本惡。」

樊綱不想假定人之初性本惡,但隨後卻說出了這樣一句話:「人的本性是貪婪的。」馬克思曾這樣概括資本的特性:「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就被到處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有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有2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敢冒絞首的危險。」資本的背後是人,資本的特性,說穿了就是人性。

人性是貪婪的,而貪官,卻是大大發揚了人之初的本性。所謂的人之初,一是指人類的幼年,二是指人的幼年。我們的貪官當是兩種幼年病的綜合~第一是還沒有進化完整;第二是還沒有長大。去年我曾寫篇雜文,當然沒地兒發表,只能發到網上,題目就是《要把貪官當孩子》,說的也是這麼個意思。三歲以下的孩子沒有你我觀念,見什麼東西都以為是他的,特別是在商場裡。三歲以下的孩子撒尿不找廁所,以為處處都是廁所,理直氣壯地隨地便溺。我們的貪官,便都是三歲以下的孩童了,如果按時下流行的說法《政府是爹黨是媽》來講,這些貪官,確實需要其爹娘來管教了,否則,永遠長不大,永遠不進化,也不是個事兒。

其二、制度與體制的原因。眾所周知,美國建立三權分立的政體是基於這樣一個前提:人性是惡的,不相信某一個政黨,也不相信人民,將權力交給一個機構或一群人,只會導致完全的暴政,有多大的權力,就有多大的暴政,對掌握權力的人,應該深懷戒心。而中國封建社會恰恰相反,所有制度建設,都基於人性善這一前提,把希望寄託到讀書人的忠孝賢良,寄託到帝王的英明決斷。現在,中國人民又把希望寄託到一個政黨的良心上,而這一個政黨的又把希望下放,寄託到全體黨政幹部的良心上。這種寄託,導致對專制制度與官僚體制溫情的默許與浪漫的幻想,而貪污,又是專制與官僚體制下的必然伴隨物。

其三、社會的原因。一般的看法是,中國社會是一個不道德的社會,但是組成分子,每一個人都可能是道德的。也就是說,道德的人構成了不道德的社會。這種不道德的社會中,最常見的形式是“不道德的家族主義”,西方學者認為,不道德的家族主義會引起腐敗,促使人們偏離普世主義和行善的規範。也有人從另一方面說,中國人只講私德,不講公德。也就是說在他自己的親友圈裡,在他的私人圈子裡,他是道德的、守信的、頗富人情味的;可一旦越出了這個圈子,他就可能不道德、不守信、甚至沒有人情味。比如一個人對朋友慷慨大方,於私,他可能是個很好的朋友;但是於公,他卻不是個合格的公民,因為這哥們兒老在偷稅漏稅。試舉一個例子,韓信當年落魄時,曾受一漂母飯恩,發達後,韓信給漂母送去千金。打一個比方,如果這漂母是個生意人,或者是個包工頭,韓信肯定會給她拉點活兒的。不信看胡雪岩,當錢莊夥計時,挪銀五百兩給落魄仕人王有齡,王用這些銀子進京活動,一活動,就任了浙江省的糧台總辦,從此與胡雪岩官商勾結,胡的紅頂商人生涯從此起步。王死後,左宗棠本想查辦胡,可兩人一見鍾情,竟成了好友。就連罵胡“確系壞種”的李鴻章後來也改變了看法,認為胡“救災恤鄰,慷慨好義”、“為近時所罕見”,甚至要求政府准許“賞給匾額一方”以資鼓勵。中國諺語云:「受人滴水之恩,當以湧泉相報。」又云:「解衣衣我,推食食我,死人之事。」太可怕了,一衣一飯之恩,需要的時候,就要為恩人奉獻自己的性命了。舉一個例子,常勝將軍吳起曾經為一個士兵親吸毒瘡口上的膿汁,依現在的看法,你會覺得吳起猶如共黨幹部,愛兵如愛子。可是那士兵的娘卻不這麼看,聽說這事後就開始哭,哭得死去活來。別人勸她:「你兒子遇到了這麼好的將軍,你應該引以為榮才是,何以失聲痛哭?」老太太說:「你們有所不知。我兒子的父親,當年也曾由吳起將軍親自吸吮過膿汁,不久出戰,想對將軍的恩情有所報答,奮力抗敵,有進無退,終於戰死了。如今吳起將軍又這樣對我兒子,我兒子肯定活不長了,我是為我兒子哭的呀!」同志們,明白了吧?我這人老是不願意對人太好,否則大家都掂著腦袋來跟我交朋友,那我不是要人家的命嗎?叫我如何承受?這是開玩笑啊。總之,中國人身處的環境,是一個人情、親情、鄉情、友情之網,沒有一定的定力,你是擺脫不掉的。也許正由於中國是一個人情社會,最高統治者才慫恿出一個所謂的大義滅親思想,大義滅親大約來源於孔子。當春秋時晉國的叔向為自己的異母弟-貪官羊舌鮒定罪時,遠在魯國的孔子聽了,讚揚說:治國制刑,不隱於親!這一點,恰於西方相反,西方社會沒有人情,但法律卻基於人性之常情,認為親人必袒護親人,所以,西方社會不宣導大義滅親,法律裡便也沒有包庇罪。

講到這裡我就感覺,我們中國是一個很奇怪的社會:我們中國人最講人情,可由中國人組成的這個社會卻泠漠無情;我們中國人最講親情,可法律卻提倡大義滅親。貪官最遭老百姓忌恨,可貪官周圍的人卻喜歡他讚揚他;清官最遭老百姓喜歡,可清官周圍的人卻恨他恨得牙癢。有時候我都想,讓一個罵貪官罵得最狠的百姓與貪官結了親家,那麼,隨後會發生什麼事情呢?

有人說,中國的貪官,是有著群眾基礎的。此話值得我們深思。

其四、管理方面的原因。曾有人說,中國百姓是世界上最無能的主人,管不好自己的財產,老被僕人偷。這一點,軍閥孫傳芳都看穿了。民國時期,也提倡人民公僕來著,而孫傳芳反對這種提法,說:「現在做官的自稱是人民公僕。凡是僕人沒一個好東西,不是賺主人的錢,就是勾搭主人的姨太太,我不是公僕,我是父母。天下父母,沒有不愛子女的,愛民如愛子才是,才能真正為人民謀福利,做好事!」老孫說得有趣,但是主人看不好僕人卻是真的。而政府作為管家,在管理僕人時,也常常出現漏洞。朱元璋時代,也有自己的反貪局,當時叫監察御史,但大家都知道,那是聾子的耳朵,擺設!

我經常跟人開玩笑,說,民國時期某軍閥,三不知:不知自己多少兵,不知自己多少錢,不知自己多少姨太太。而我們的政府竟然也是三不知:不知自己多少人民~古代是逃人丁稅,現在是逃避計劃生育罰款;不知自己多少錢~帳上有數字,但實際錢在哪兒?銀行都是呆死帳,行長更有捲資外逃的,帳上有的錢都是空的;不知自己多少貪官-政府知道自己多少官員,但永遠不知道自己多少貪官,就跟軍閥不知道自己多少姨太一樣!

一個俄國人,有60萬盧布就要受到懷疑;一個美國人,有2,000美元,就要說清楚-出具資金來源報告。後來放寬到1萬美元。而中國,直到現在仍沒有類似的規定。2000年4月,中國開始實名儲蓄制,但貪官也會變通,國家能搞一國兩制,貪官就會搞一家兩制。公職人員不得經商,但公職人員的家屬總能經商吧,所以,連雲港的副市長鹿崇友,其80歲的父親與70歲的母親可以合資開個化工廠,可憐鹿老頭,估計是沒孫子,否則他那市長兒子也不捨得搬老子下水這麼老當益壯的。

其五、文化的原因。美國學者西摩‧馬丁‧利普塞特和他的助手加布理埃爾在《腐敗,文化及市場》一文中指出:腐敗的程度往往是沿著文化界線而變更。最腐敗的國家包括印尼、俄羅斯,以及若干拉美國家和非洲社會。在北歐和前英國殖民地的一些新教社會,腐敗程度最低。儒學社會大都居於中間。講到這裡我長出一口氣,美帝國主義學者眼中,好歹我們不是腐敗最嚴重的。那麼中國文化與貪污腐敗之間的邏輯關係到底如何?特別是中國文化豐富多彩,三教九流的,這需要好好的梳理一番,同學們若有興趣,不妨研究一下。這裡我簡單談一下自己的看法。我認為,中國人選擇貪污與腐敗,其背後的終極原因乃是人的價值觀在起決定作用。

第一,家族價值觀的影響。可以說,2,500年前的柏拉圖就看出了家庭在社會中的力量,所以他提出,要建立一個平等的共產的社會,必須廢除家族聯繫,甚至家庭本身。孩子們一出生就應該交給公共機構養育,而不知其父母是誰。這話好像專門是針對咱們中國這個傳統的儒學社會的,因為儒家特別強調家族觀念。而家族主義在西方學者眼裏是不道德的,雖然中國曾有過“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親”的千古美談,但那仍免不了作秀的嫌疑,比如人家袁世凱立自己的兒子為太子也可以被人稱頌為“內舉不避親的”。西方學者甚至認為,義大利的黑手黨乃是不道德的家族主義的一個極端的例子。以此類推,你會發現,中國封建社會中,大都是這種家族模式,《紅樓夢》中,王、賈、薛、史等大家族,蔣中正時代蔣宋孔陳等大家族,都是強強聯合。但是這種聯合,之所以說它不道德,乃是由於這種家族主義,充其量只是個人及個體生存的有效手腕,但卻無助於社會的前進,甚至是社會發展的障礙。所以我要說,中國的每一個大家族,其本質特徵可能跟黑社會一個性質,當然這需要證明,同學們感興趣,不妨做點工作。

第二,個人價值觀的影響。羅伯特‧默頓在其《社會理論與社會結構》一書中提出了腐敗的“手段-目的模式”,他認為,腐敗是由動機促成的行為,來源於社會壓力,結果則是違背規範。他強調,所有的社會制度都規定有自己文化上的目標,即目的。人作為社會行為者應力圖達到這些目的。問題是,怎麼達到這些目的,社會沒有給出相應的體制規範,或者說,即使給出了,這些體制規範也都是疲軟無力的,比如封建社會的反貪措施,這就導致大家共同拒絕遵守表面上的冠冕堂皇的遊戲規則,進而衍生出一種私下裡共認的遊戲規則,吳思把它稱作“潛規則”,在這種社會裡,大家只認同個人的政治成就與經濟成就,科舉制時代,人們側重前者;現在的時代,人們更側重後者。側重前者,買官賣官流行;側重後者,貪污賄賂盛行。如今,我們過分渲染強調個人的經濟成就,導向有點偏差。大裡說,它是不發達社會的一種心態,現在的經濟發達國家,已富裕的公民由原先的物質主義者轉變為後物質主義者,也就是說,他們更追求音樂,藝術和文學的享受。小裡說,它會導致個人價值觀的畸形發展,比如笑貧不笑娼,笑清不笑貪的社會心態。現在的大學生也比以往更加躁動不安,因為媒體與社會過分渲染了商界精英的成就與價值,大家更多的考慮如何奔向這個目標,手段的合法與否,似乎已不在考慮範圍。

第三,宗教與哲學的原因,嚴格意義上來講,中國沒有宗教。宗教的三大標誌是:人格神的崇拜與敬仰;完備的宗教儀式;終極關懷的托咐。宗教的根本特質是終極關懷,人是什麼?人從何處來?又將歸向何處去?中國宗教對這一切,閉口不談。而中國哲學中,也沒有人關心這些問題。尼采曾譏笑中國的孔儒哲學是庸俗的道德把戲,黑格爾甚至這樣認為:所謂的中國哲學並不是真正的哲學,在世界哲學史上無足輕重。孔子哲學只是一種“道德哲學”一種常識道德,這種常識道德我們在哪裡都找得到,在哪個民族裡都找得到,可能還要好些。這是毫無出色之點的東西,孔子只是一個實際的世間智者。在他那裡,思辨的哲學是一點也沒有的,只有一些善良的,老練的,道德的教訓。兩位洋老兄對中國哲學評價如此之低,原因何在?同學們若有興趣,不妨研究一下。不過我有一個主意,大家不妨看一些有關西方傳教士來中國傳教的歷史資料,以及一些教案的內在原因。其實,中西衝突中,一般包含兩個認知層面:政治的和文化的。遺憾的是,我們一般的史學教學,只側重天於前者,側重於道德評價,而忽略後者,忽略文明本身內在發展的歷史邏輯。所以,我希望同學們有一個全方位的文明視角,基於這個視覺,去考察文化與貪污,宗教與廉潔的內在關係,可能會有新的發現。這方面我只有零星的看法,但尚不系統,有待於同學們自己發掘。

其六、成本的原因。德國社會學者馬克斯‧韋伯認為,中國之所以貪污嚴重,乃是因為中國官員當官成本太高。韋伯沒有詳細分析中國官員當官都需要付出哪些成本,但是我們不妨給官員們算一下:

1、從時間上來講,中國官員需要寒窗十年,甚至不止十年。有些人一輩子都擠不進官場裡去,比如蒲松齡,十九歲就考中秀才,一直考到七十二歲,也沒有考上個舉人,曾寫詩自歎:「數卷殘書,半窗寒燭,冷落荒齋裡。」這個大才子一輩了學優不仕,只好與自己書中的鬼們打交道去了。還有洪秀全,屢試不中,就反了。如果清廷知道他考不上就要反,可能提前給他一個七品官當當呢。而按照秀全同志日後當天王時的作派,我們倒可以斷定,這哥們不當官則可,一當准是個大貪。

2、從讀書苦的程度來講,中國書生之苦當是天下第一,這方面,頭懸樑錐刺骨的蘇秦可謂是榜樣。讀書本是享受,卻愣被這幫哥們鼓搗成了苦行僧一般,“學海無涯苦作舟”,完了,這小舟怕是永遠駕不出去了。

3、當官也苦啊。走進官場,那只是萬里長征的第一步。如何在官場那烏泥堆裡站穩腳跟,才是問題的關鍵。龔自珍倒是科場得意,20多歲就在北京做官,可官場學問,敢情比書裡的學問難多了,龔大才子玩不轉,最後的選擇是棄官歸里,回家時就雇了兩輛車,一輛拉自己,一輛拉自己心愛的書。你說才子都回家了,其他官員還挺著幹什麼?按吳思的考證,林則徐那時也有灰色收入呢。

4、按我的意思,當官最苦的不是科考,而是心靈的代價,輕裡說,尊嚴喪失,重裡說,人不再是人。一句話,在中國官場上混,上級面前沒有點裝孫子的本事,卻想在官場裡繼續混下去,或提拔上去,永遠沒戲。你說當官要付出這麼高昂的代價,哥們圖的是啥?

其七、心理的原因。中國封建社會裡,一切都可能,一切又都不可能,總之,事物的發展沒個譜。這樣的環境下,國人當然沒有安全感。老百姓沒有安全感,皇帝老兒也沒有,皇帝老兒手下的官員更沒有,不管你有錢沒錢,有權無權,大家都沒有安全感。很可惜,國人與皇帝都沒有足夠的理想與清醒,打造一個人人安全的體制與社會氛圍,這一點,到劉少奇時代沒有做到,到現在的孫志剛時代仍沒有做到。難怪貪官們把人生當作了夢靨,並在這夢靨中迅速的走向滅亡。尼采那瘋子曾說過這樣一句話:人要麼永不做夢,要麼夢得有趣;要麼永不清醒,要麼清醒得有趣。中國古代的貪官,做夢都是發財,夢得無趣,但往往夢沒做完,小命玩完!是他們不清醒嗎?非也,正是由於他們清醒的看到了自己的未來,所以他們才瘋狂的貪污,生命不息,貪污不止,很無趣,可是當清官有趣嗎?那將是我們下一個課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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