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多维博客》2009.8.21
作者:寒竹
八月上旬,一些流亡藏人和民运人士在日内瓦举行了为期三天的汉藏会议,最后会议形成了一份《2009年日内瓦汉藏会议共识》的文件。其中,否认“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一部分”成为与会者的一个共识。按照与会者的说法,这次会议主要是讨论当今藏人的危机和出路。那么为什么在一场讨论藏人现状的会议中会提出这么一个有关历史的话题?为什么在这份简短的共识中要专门表述出与会者有关西藏历史的态度?
一些善良的人们认为,否认“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一部分”只是达赖和西藏流亡政府对历史的一种看法,与会的一些民运人士仅仅是认同这种对历史的看法。而按照当今许多人的理解,一个地区在历史上的归属并不足以证明该地区在今天的法律地位。例如,在美国独立建国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夏威夷并不属于美国,但今天世界各国都承认夏威夷是美国的五十个州之一。所以,日内瓦的汉藏共识中否认“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一部分”跟西藏今天和将来的法律地位并没有直接关系,何况达赖已经承认今天的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无论达赖和西藏流亡政府怎样解读西藏的历史,只要他们承认今天的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就行了。
但是,问题并不是这么简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看法正是这次日内瓦汉藏会议希望达到的一个效果。如果仅仅把否认“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一部分”看成是一种对历史的理解和认知将是一个巨大错误,而人们把注意力放在西藏是从中国的哪一个古代朝代成为中国的一部分来进行讨论更将是被引入歧途。人们应该认识到,参加这个月上旬日内瓦汉藏会议的人们并不是在研究和讨论西藏的历史。从整个会议期间的讨论内容看,他们表述的是对西藏历史的看法和态度,但实际上真正关心和专注的却是西藏当今归属的合法性和将来西藏脱离中国的法律基础。具体的说来,他们谈的是“西藏自古以来”这么一个漫长的历史归属的问题,但落脚点却在于西藏在中国政府于1950年进军西藏前的法律地位。这个问题跟达赖和西藏流亡政府是否真正放弃了西藏独立的主张直接相关。因此,《2009年日内瓦汉藏会议共识》中否认“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说法的根本之点不是在讨论历史,不是想要阐明西藏成为中国的一部分可以追溯到哪一个朝代,而是要想说明西藏在中共建政前独立于中国的法律地位。换一句话说,这次汉藏会议否认西藏自古以来属于中国是一个很宽泛的说法,但它的根本之点在于否认西藏在1951年之前属于中国这个非常具体的问题。这一点,只需看看达赖和西藏流亡政府在这次日内瓦汉藏会议的讲话就非常清楚了。
8月6日,西藏流亡政府总理桑东仁波切在日内瓦汉藏会议上回答提问时讲到:“历史上,西藏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而存在,众人皆知,但是,一九四九年开始,主要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我们西藏人在中共的枪口下,死亡的数字是超过一般人想象的”。 “中国政府一直要求达赖喇嘛承认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达赖喇嘛不能接受的,因为这不是事实”。 “我们要求名副其实的自治,并不是说,西藏没有独立的权力,是我们自愿放弃”。同一天,达赖在日内瓦汉藏会议上也明确地把承认中国政府对西藏主权的《十七条协定》称之为武装占领下被迫签署的城下之盟。
关于西藏在1951年之前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的说法,达赖和西藏流亡政府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到今天已经谈了无数次,在此无需赘述。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否认 1951年以前的西藏属于中国究竟跟西藏未来的法律定位有何关系?否认中共建政前的西藏属于中国,而承认今天的西藏属于中共执政的中国,这种是似而非的说法在实质上是把西藏的归属和法律地位跟中国这个国家割裂开来,而仅仅是把西藏跟中国历史上的某一个政府绑在一起,把西藏之属于中国看成是中国政府武装占领下的被迫选择。这种说法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
在二十世纪,中国的土地上一共爆发了两次改变社会制度的革命,中国社会经历了清王朝,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三个政权的统治。但是,这两次革命都没有扩大中国的疆域,两次革命也都只是继承了上一个政权的疆域。在清王朝,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三个历史发展阶段,中国的疆土实际上只有缩小而没有扩大。具体到西藏地区的法律地位而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中国政府在1950年进军西藏,是以武装革命的手段从法理上对中华民国政府疆域的继承,因为从辛亥革命建立民国以来,西藏一直是中国的一部分,而中华民国对西藏的主权则同样是以武装革命的手段承袭自清政府。
从清王朝的历史看,康熙五十八年绘制的《皇舆全览图》已把西藏包括在内。此图范围东北至库页岛(萨哈林岛)﹐东南至台湾﹐北至贝加尔湖﹐南至海南岛﹐西北至伊犁河﹐西南至列城以西。在西藏边境标注出朱母郎马阿林(珠穆朗玛峰)。在1933年的申报出版的中华民国地图前,大多数的中国地图都以此为基础。关于西藏的归属,康熙在五十九年(1720年)的上谕中讲得更清楚:“今大兵得藏,边外诸番,悉心归化。三藏阿里之地,具入版图。其山川名号,番汉异同,当于此时考证明核,庶可传信于后”。
从中华民国的历史看,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在就职宣言书中宣布: “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1912年3月,中国民国南京临时参议院颁布的民国第一部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总纲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
1930年5月5日,十三世达赖在第二次会见中华民国中央政府特使刘曼卿时讲到:“吾所最希求者即中国之真正和平统一……”“英人对吾确有诱惑之念,但吾知主权不可失,性质习惯不两容,故彼来均虚与周旋,未尝与分厘权利,中国只须内部巩固,康藏问题,不难定于樽俎。”又说“对于西康事件,请告(中央)政府,勿遣暴厉军人,重苦吾民,可派一清廉文官接收。都是中国领土,何分尔我,倘武力相持……兄弟墙,甚为不值。”。十三世达赖讲的“都是中国领土”这句话把他对西藏归属的立场说得再清楚不过。
1929年,九世班禅在北京成立办事处,在成立大会上讲道:“原西藏立于中国,自汉唐以还,关系日深,清季更置官兵戎守,征诸历史与地理上之关系,西藏欲舍中国而谋自主,实不可能;及之中国失去西藏,亦犹车之失辅,故中藏关系,合则两益,分则俱伤,此一定之道也。”
1931 年5月5日,班禅前往南京参加国民会议,在会上致简短祝词。10日,九世班禅在南京新亚细亚学会第三次会员大会上发表了题为《西藏是中国的领土》的重要讲演,明确指出“一、西藏是中国的领土,如被帝国主义者侵略,可无异于自己的门户被人拆毁,以免有唇亡齿寒之忧;二、如何使蒙藏与中国团结成整个的民族?要做到这两点须先下许多功夫,上自中央政府,下至全国国民,一致努力。”
再看西藏噶厦政府在民国时期对西藏法律地位的立场。1930年,民国中央政府召开蒙藏会议,西藏噶厦政府当即表示:“汉蕃历来一家……西藏为我五族之一,唇齿相依,荣辱与共,断无离异之理。” 1931年,国民政府召开国民会议,西藏派出10名代表参加。这次会议所制定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是当时类似宪法的根本大法。 1946年11月15日,国民政府召开制宪国民大会,西藏派出10名代表参加。西藏地方代表团图丹桑批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大会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规定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
既然西藏在中共建政前就属于中国这一历史事实是如此的明确,为什么达赖和西藏流亡政府一定要坚持1951年前的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呢?为什么即使承认了今天的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还要坚持以前的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呢?从达赖和西藏流亡政府官员的各种讲话看,这当中有一个很深的考虑,这就是要把西藏的最终归属跟中国在上个世纪中叶发生的革命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按照达赖和西藏流亡政府的说法,今天的西藏之所以是中国的一部分,并非源自历史,而是共产党人革命的产物。对于主张西藏独立的人来说,一方面,如果中国社会一旦出现政权更迭,那么西藏将有理由回到独立的原状;另一方面,今天的西藏属于中国只是一种在武力胁迫下的的无奈选择,即使中国政权不发生更迭,但从道义和法理上说,藏人仍有要求独立的权力。问题只在于在于藏人要不要行使这种要求独立的权力。也就是说,西藏是否应当独立的主动权掌握在藏人手中。
当今世界版图的相当一部分是在二十世纪的民族战争和革命中形成的。民族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两大力量催生了许多新的国家。但是,由于共产主义的普世理论在本质上跟民族主义相冲突,由于当今世界仍由不同的民族国家组成,所以,当二十世纪结束时,随着共产主义运动在全球的消退,一些由共产主义运动催生的新国家都相继崩溃,前苏联是一个典型。但是,中国跟前苏联有着本质的不同。在俄国十月革命前,世界上并没有一个被称为苏联的国家。苏维埃联盟对十五个加盟共和国的主权完全依赖于共产主义革命在俄罗斯的成功。但是,中国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并不是共产主义运动的产物。在共产党获取中国政权以前,中国的主权,疆界和人民的构成已经非常明确。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华民国政府和清政府不过是在中国大陆这块土地上依次更迭的三个国家政权,而西藏无论是在哪一个政权统治中国的时候都是中国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西藏之属于中国并不取决于哪一个政党或政治力量掌握中国的政权。 达赖和西藏流亡政府如果是真的放弃西藏独立的主张,流亡藏人如果要真正和中华民族的其他成员达成共识,那么,承认中共建政前的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西藏地区的主权来自对中华民国政府的继承,是一个最基本的前提。
如果還能看見彩虹
2 年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