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0日 星期五

為何中國尚不能成為全球經濟領袖?

來源:《華爾街日報中文網》2009/10/26
作者:Victor Shih

在當今這個大多數發達國家的財政赤字都升至創紀錄水平之際﹐尋找新的全球經濟領袖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僅以官方公佈的財政赤字和現金儲備來衡量﹐中國似乎是這一領袖的理想人選。事實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一位高級官員上週六已在北京透露說﹐在該機構完成內部重組後﹐中國可能不久就將成為IMF的第二大股東。

但能否成為領袖並不僅僅取決於手裡的現金儲備。北京要想令人信服地聲稱自己應該在全球扮演更重要角色﹐就必須顯示出自己瞭解使現代經濟體得以運轉的規則以及如何照這些規則行事。而當前的經濟低迷卻只能顯示北京在這方面是多麼落伍。中國的市場機制顯然落後於亞洲和西方的那些更發達國家。中國政府的某些機構繼續公然漠視財產權和財產契約。國家的法規往往會遷就那些有勢力的國有實體。

政府漠視財產權和財產契約的最大受害者是國內私營企業家。最近幾個月﹐中國有數百家私人所有和私人承包的煤礦被強制國有化或強制合併。由於北京頒佈的幾項政令﹐將自己積攢的錢投入採礦業的國內投資者損失了數十億美元。類似的例子也出現在其他領域﹐國家機關為了減緩不斷加重的產能過剩問題﹐強迫私營企業將自身以國家強制規定的價格賣給國有競爭對手。鑒於現行法律體系以及國家機關都站在國有企業一邊﹐私營企業沒有辦法反對被國有企業兼併。

外國投資者雖然過去在免受國有部門侵害方面能夠受到一些保護﹐但在本輪經濟低迷期間他們也淪為了這方面的受害者。為了減輕國有企業與海外交易對手所簽衍生品合約給前者造成的損失﹐中國的國有企業監管機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9月初向香港那些被震驚的銀行家們暗示說﹐由於國資委從未允許某些國有企業簽訂衍生品合約﹐因此這些國有企業可能不會履行他們的合約義務。由於不想激怒中國政府﹐外國銀行目前傾向於通過仲裁來解決與中國企業的糾紛﹐不過他們已經嘗到了其中的苦澀。

在一起類似案例中﹐中國不良資產的外國投資者今年7月被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紙裁決搞得大驚失色。裁決說﹐那些曾合法購買了中國不良貸款的外國投資者﹐如果未獲原來承諾會向這些貸款提供擔保的保證人同意﹐且未獲當地外匯主管部門批准﹐就不能獲得保證人原來為這些貸款提供的擔保品。這一裁決意味著﹐投資中國不良資產的外國人如果不克服大量的法律和官僚障礙﹐將很難獲得這些擔保品。

與上述拒絕履行衍生品交易的事例相比﹐這項裁決更能顯示中國尚未做好擔當全球經濟領袖的準備。這些外國投資者是被中國政府在本世紀初請來幫其消化1.4萬億余元(合2,050億美元)不良貸款的。這些投資者已經幫助中國拯救了數十億美元不良資產﹐將其中許多改造成了賺錢的業務。但是﹐當與政府有良好關係的國有企業重慶誼德實業有限公司(Chongqing Yi De Industrial)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推翻早些時候有利於外國債權人的一項法庭裁決﹐法官們轉而開始反對最高人民法院較早時一項裁決中的部分內容﹐於今年7月做出了有利於誼德實業的裁決。中國通常會偏向有關係的內部人士的法律體系似乎再一次導致了這種結果。

在所有上述事例中﹐中國政府本來都可以選擇向世界顯示﹐它願意尊重財產權﹐願意公平地履行合同﹐並且能處理那些違規公司﹐無論它們有怎樣的政治背景。而實際情況卻是﹐為了維持政府預算平衡的表象以及國有企業的盈利﹐法律法規受到了漠視﹐有關係的內部人士和具政治影響力的大型國有企業再次被告知﹐他們不需要按合同辦事。私營企業家和那些沒有關係的人被提醒說﹐沒有政治後台﹐法律沒有意義。

中國決策者需要認識到﹐並非只要坐擁大量現金就能當上全球經濟領袖。從長遠看﹐對財產權可信賴的尊重以及在推動合同履行方面的不偏不倚將能為中國經濟吸引到更多全球投資者。在這樣一天到來之前﹐中國經濟更能吸引的將是那些有關係的尋租者﹐這些人專靠政府不按規矩辦事而獲利。

(編者按:本位作者史宗瀚(Victor Shih)是美國西北大學的政治學助理教授﹐他撰寫了Factions and Finance in China: Elite Conflict and Inflation一書。)

英文版:cn.wsj.com/big5/20091026/opn080329_ENversion.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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