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晚,寧兒拿著一篇作文要我欣賞。文章寫了滿滿A4一面,寧兒還為它加上封面、封底,寫上了標題、作者及日期。整篇是注音拼音,少少的部份是英文;惟一一個標點符號「。」在文章結尾。
不跟著打出滿篇的注音符號,所以改以繁體中文表示,100%全文照翻,但加上標點符號,除了文章結尾那一個句點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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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不見的雨傘
Name:Jolin
日期:9月10日
從前有一個人走在馬路上,他帶著一個雨傘。他發現一家店裡面沒有人,他覺得很奇怪,然後就點了一杯咖啡。他趕快喝完咖啡,就帶著雨傘跑出去這家店,就回家。他把雨傘放在外面,他就睡覺。
禮拜二早上,他出去外面的時候,他發現他的雨傘不見了。他到處找都找不到,他太傷心,他哭了一個晚上。
他到處旅行又發現一個雨傘,可惜不是他的,他又慢慢的走了。他每天都發現一隻雨傘,可是都不是他的。他在一個墨西哥馬路上睡著了。
他帶了一些錢到那裡最有名的賣場,他買了一些零食。他一邊吃一邊走,他發現一把雨傘,終於找到了,他好開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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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兒就讀的美語安親班除加重美語教學外,今年增設了其他自費課程,有『科學樂高創意課程』、『踢躂舞』、及『國小寫作課程』,回填學校問卷時,我刻意沒選擇作文班,因為ㄚ頭自小表達能力好,我想試試她,所以只選了能培養創造力的『科學樂高創意課程』。
印象中,這是她寫的第三篇文章。前二篇是敘事,偏日記體,這篇則創新的編寫了一個人與他的雨傘的故事。雖然寧兒的措詞用語有待商榷,但我還是喜歡,決定刊出來當紀念。
如果還能看見彩虹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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