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4日 星期六

讀梁遇春《春醪集》

在《博客來網路書店》買了些書,梁遇春的《春醪集》是其中一本。薄薄的冊子,方便攜帶,於是成為首選,放包包裡,每天上下班搭公車時看。

梁遇春(1906~1932),生平簡介如下(取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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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侯人,1924年进入北京大学英文系学习。1928年秋毕业后曾到上海暨南大学任教。翌年返回北京大学图书馆工作。后因染急性猩红热,猝然去世。

文学活动始于大学学习期间,主要是翻译西方文学作品和写作散文。梁遇春在大学读书期间,就开始翻译西方文学作品,并兼写散文,署名梁遇春,别署秋心、驭聪、蔼一等。他的译著多达二、三十种,多是英国的,也有俄罗斯、波兰等东欧国家的,其中以(英)《小品文选》、《英国诗歌选》影响较大,成为当时中学生喜好的读物。他的散文则从1926年开始陆续发表在《语丝》、《奔流》、《骆驼草》、《现代文学》及《新月》等刊物上;其中绝大部分后来集成《春醪集》(1930年)和《泪与笑》(1934年)出版。他的散文别然总数不过五十篇,但是另辟蹊径,独具一格,在现代散文史上自有其不可替代的地位,堪称一家。

梁遇春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个被忽略的角色,在短短27年的生命里,他只给我们留下了37篇小品文和二三十部译作。然而,正如他在给徐志摩的悼文中所写的那个吻火者,梁遇春留给后世的,是一个率性而为的蹈火者形象。他对火有着一种特殊的情结,因为他本人的生命也正如一团跳动的火焰,尽管最终剩下的也只不过是一点残灰,却仍然奋不顾身的投入到这场烈焰中去,从容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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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裡對梁遇春的英年早逝,很有彗星殞落的遺憾!

老實說,剛開始看《春醪集》,我並不能投入。年輕人藐視權威、獨立思考的言論,在漸漸步入中年的我看來過於激情亢奮,與我現在的心情與感受沒能吻合,產生不了共鳴。然而越往後面的章節翻去,實在不得不折服於他閃現的智慧與早熟、深度的思想因而感到歡喜。

在『寄給一個失戀人的信(二)』中:
本来青春的美就在它那种蜻蜓点水燕子拍绿波的同我们一接近就跑去这一点。看着青春的易逝,才觉得青春的可贵,因此也更想能够在这一去不返的瞬间里得到无穷的快乐。所以在青春时节我们特别有生气,一颗心仿佛是清早的花园,张大了瓣吸收朝露。青春的美大部分就存在着这种努力享乐惟恐不及生命力的跳跃。若使每人前面全现一条不尽的花草缤纷的青春的路,大家都知道青春是常住的,没有误了青春的可怕,谁天天也懒洋洋起来了。青春给我们一抓到,它的美就失丢了,同肥皂泡子相象,只好让它在空中飞翔,将青天红楼全缩映在圆球外面,可是我们的手一碰,立刻变为乌有了。

就说是对这呆板不变的青春,我们仍然能够有些赞赏,不断单调的享乐也会把人弄烦腻了,天下没整天吃糖口胃不觉难受的人了。而且把青春变成家常事故,它的浪漫飘渺的美丽也全不见了。本来人活着精神物质方面非动不可,所以在对将来抱着无限希望同捶心跌脚追悔往事,或者回忆从前黄金时代这两个心境里,生命力是不停地奔驰,生活也觉得丰富,而使精神往来享受现在是不啻叫血管不流一般地自杀政策,将生命的花弄枯萎了。」(p144~p146)

春花秋谢,谁看着免不了嗟叹。然而假设花老是这么娇红欲滴的开着春天永久不离大地,这种雕刻似的死板板的美景更会令人悲伤。因为变更是宇宙的原则,也可算做赏美中一般重要成分。并且春天既然是老滞在人间,我们也跟着失丢了每年一度欢迎春来热烈的快乐。由美神经灵敏人看来,残春也别有它的好处,甚至比艳春更美,为的是里面带种衰颓的色调,互相同春景对照着,十分地显出那将死春光的欣欣生意。夕阳所以“无限好”,全靠着“近黄昏”。让瞥眼过去的青春长留个不灭的影子在心中,好像Pompeii废墟,劫后余烬,有人却觉得比完整建筑还好。若使青春的失丢,真是件惨事,倚着拐杖的老头也不会那么笑嘻嘻地说他们的往事了。」(P149~p150)

很精采,也很讓我好奇梁遇春這麼年輕的生命,怎能如此輕易看透青春之外的唏噓(如果他的心境果真如同他的話語一般成熟的話)。

這集子裡我最喜歡的一篇該屬『查理斯‧蘭姆評傳』,也由於喜歡梁遇春的文,使得我喜歡查理斯‧蘭姆的人。

兰姆既然有这么广大的同情心,所以普通生活零星事件都供给他极好的冥想对象,他没有通常文学家习气,一定要在王公大人,惊心动魄事情里面,或者良辰美景,旖旎风光时节,要不然也由自己的天外奇思,空中楼阁里找出文学材料,他相信天天在他面前经过的事情,只要费心去吟味一下,总可想出很有意思的东西来。所以他文章的题目是五花八门的,通常事故,由伦敦叫花子,洗烟囱小孩,烧猪,肥女人,饕餮者,穷亲戚,新年一直到莎士比亚的悲剧,DeFoe的二流作品,Sidney的十四行诗,Hogarth的讥笑世俗的画,自天才是不是疯子问题说到彩票该废不废问题。无论什么题目,他只要把他的笔点缀一下,我们好象看见新东西一样。不管是多么乏味事情,他总会说得津津有味,使你听得入迷。A.C.Benson说得最好:“查理斯·兰姆将生活中最平常材料浪漫地描写着,指示出无论是多么简单普通经验也充满了情感同滑稽,平常生活的美丽同庄严是他的题目。”在他书信里也可看出他对普通生活经验的玩味同爱好。他说:“一个小心观察生活的人用不着自己去铸什么东西,‘自然’已经将一切东西替我们浪漫化了。”(给BernardBarton的信)在他答Wordsworth 请他到乡下去逛的信上,他说:“我一生在伦敦过活,等到现在我对伦敦结得许多深厚的地方感情,同你山中人爱好呆板的自然一样,Straed同Fleet二条大街灯光明亮的店铺;数不尽的商业,商人,顾客,马车,货车,戏院;Covent公园里面包含的嘈杂同罪恶,窑子,更夫,醉汉闹事,车声;只要你晚上醒来,整夜伦敦是热闹的;在Fleet街的绝不会无聊;群众,一直到泥粑尘埃,射在屋顶道路的太阳,印刷铺,旧书摊,商量价的顾客,咖啡店,饭馆透出菜汤的气,哑剧——伦敦自己就是个大哑剧院,大假装舞蹈会——一切这些东西全影响我的心,给我趣味,然而不能使我觉得看够了。这些好看奇怪的东西使我晚上徘徊在拥挤的街上,我常常在五光十色的大街中看这么多生活,高兴得流泪。”他还说:“我告诉你伦敦所有的大街傍道全是纯金铺的,最少我懂得一种点金术,能够点伦敦的泥成金——一种爱在人群中过活的心。”兰姆真有点泥成金的艺术,无论生活怎样压着他,心情多么烦恼,他总能够随便找些东西来,用他精细微妙灵敏多感的心灵去抽出有趣味的点来,他嗤嗤地笑了。十八世纪的散文家多半说人的笑脸可爱,兰姆却觉天下可爱东西非常多,他爱看洗烟囱小孩洁白的齿,伦敦街头墙角鹑衣百结,光怪陆离的叫花子,以至伦敦街声他以为比什么音乐都好听。总而言之由他眼里看来什么东西全包含无限的意义,根本上还是因为他能有普遍的同情。他这点同诗人Wordsworth很相象,他们同相信真真的浪漫情调不一定在夺目惊心的事情,而俗人俗事里布满了数不尽可歌可叹的悲欢情感。他不把几个抽象观念来抹杀人生,或者将人生的神奇化作腐朽,他从容不迫地好象毫不关心说这个,谈那个,可是自然而然写出一件东西在最可爱情形底下的状况。就是 WalterPater在《查理斯·兰姆评传》所说thegayest,happiestattitudeofthings。因此兰姆只觉到处有趣味,可赏玩,并且绝不至于变做灰色的厌世者,始终能够天真地在这碧野青天的世界歌颂上帝给我享受不尽同我们自己做出鉴赏不完的种种物事。他是这么爱人群的,LeighHunt在自传里说“他宁愿同一班他所不爱的人在一块,不肯自己孤独地在一边”,当他姊姊又到疯人院,家中换个新女仆,他写信给 BetnardBarton,提到旧女仆,他感叹着说:“责骂同吵闹中间包含有熟识的成份,一种共同的利益——定要认得的人才行——所以责骂同吵闹是属于怨,怨这个东西同亲爱是一家出来的。”一个人爱普通生活到连吵架也信做是人类温情的另一表现,普通生活在他面前简直变成做天国生活了。」(p87~P92)

蘭姆一生逢著好多不順意的事,可是他能用飄逸的想頭,輕快的字句把沉重的苦痛撥開了。...他天天從早到晚在公司辦事,但是在『牛津遊記』上他說我雖然是個書記,這不過是我一時興致,一個文人早上須要休息,最好休息的法子是機械式地記棉花、生絲、印花布的價錢,這樣工作之後去念書會特別有勁...」(p100)

梁遇春筆下的查理斯‧蘭姆,多可愛呀!

不過,儘管現存對梁遇春的評價多是正面,我還是得說說他有些文章還真是嘮叼。為禪述一個主題或觀念,他可以叼絮一個很大的圈子再落回主題,以致于我若在他兜圈子時稍稍閃神(嘮叼的話總容易讓人不耐煩),再回神時竟會不知他所云為何。

另外,梁遇春在北京大学攻讀英文,因此他著作裡引用了許多英原詩、原文片段,英古詩用的多是英古文,我的英文學的不出色,看的挺吃力。

瑕不掩瑜,撇開以上二點,再減去3~4篇我不十分喜歡的文章,《春醪集》非常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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